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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1、早年他们可能身陷痛苦,最后由养育者将他从痛苦中拉出来,于是他们习得性的与养育者之间的情感连接始于痛苦体验。(获得连接)
2、或者他们早期有*待经历,所以在以后得人际关系中内心形成某种假设或期待——对方一定会*我!这让她焦虑,为了防御焦虑于是见诸行动有意无意的主动挑衅对方*她,这样至少能获得某种控制感,至少在*待的时间上能主动自我掌控。(获得掌控)
3、自虐者所感受到的痛苦和普通人是一样的,所以他们自虐行为并非感到快乐,而是期望在一次一次*后能有所改变,然而事与愿违。(获得改变)
4、受虐行为被社会或家庭提倡而强化,比如好孩子要听话,不能与大人对抗。成大后要努力工作追求成功等。(强化)
面对自虐型人格者我们通常的反应可能会是,因为同情而极度想帮助他们,或者因为他们的挑衅而感到特别厌烦,想对他们施虐。
所以面对他们,我的建议是:
警惕他们无意识传达过来的痛苦和焦虑感,同时保持边界不要过度帮助。
面对他们的挑衅时,保持自身的人格稳定,不配合他们。并且修正他们高尚道德自居的“受害者”形象。
这里面最需要警惕的是,他们的心理动力往往和心理治疗目标相反,因为治疗成功意味这: 维持自尊的方式崩塌,同时失去与客体的情感连接,这意味着失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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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虐型人格
又称,自我挫败型人格。
人们对人性的理解会遇到一道难解的谜题,即有人惯常与己为敌,他们的人生决定和经历似乎总是与幸福背道而驰。
这一困惑让弗洛伊德困惑不已,因为按老佛爷的理论,人类个体应该是以快乐为目的的,这与他所处时代的生物学观点一致。
为了把有目的而忍受痛苦的情况与性满足型受虐区分开来,佛洛依德创造了道德自虐术语。这一人格类型具有甘愿受苦、抱怨、不断自我伤害和自我贬低等习惯态度,以及伴随的潜意识愿望:以饱受痛苦去折磨别人。
自虐不一定是一种病态,可能是一种自我约束。
道德观要求我们先天下之忧而忧,母性中蕴含了自虐倾向,哺乳类动物往往视子女利益高于自身生存,这对个体而言可能是“自虐的”,但对后代和种族繁衍却极有意义。为了造福社会,保卫文化及价值的延续而甘愿牺牲的甘地和特蕾莎修女,他们的人格中都有受虐倾向,但无比伟大,相对自身而言,他们为人类做出的贡献更为神圣。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任何人都会在特定环境下表现出受虐行为。
儿童往往为了获得照料者的注意而使自己深陷苦境。早期经常感受到痛苦可以获得关注的儿童,会通过让自己痛苦的方式建立关系。自虐并不意味着对痛苦的钟爱,有受虐行为的人之所以承受痛苦,是因为他们总是有意无意地希望事情变得更好。受虐的妻子与施虐的男人在一起,不一定是因为她喜欢被打,而是在她的信念中,忍辱负重的目的要么是让痛苦合理化(维持家庭完整),要么是想避免更加糟糕的事情(被抛弃)。
虽然这种期待往往落空,但是她仍然很难改变主意,她始终期待忍受暴虐将带给她最终的幸福。
当个人性格问题严重到人格障碍的程度时,一定会呈现某些自虐的特征,一个人的思维、感觉、联想、应对和防御的核心方式持续不良,就很容易形成自我挫败的人格模式。由于抑郁者的心理驱力可以从情感依附(通过关系界定自我)到内摄(自己界定自我)的连续变化,因此那些需要强烈情感依附的自虐被称为关系自虐,他们的自我挫败行为源于不计代价的保持情感关系;而道德自虐则更普遍的存在于内摄型人格的个体,他们将自尊建构于忍受痛苦和自我牺牲的基础之上。
自虐与抑郁人格在很大程度上存在重叠,尤其是对于神经症-健康的个体,多数具有其中一种性格者会同时具有另一种性格。肯伯格认为抑郁-受虐人格是神经症性格中最普遍的类型之一。
1.自虐的驱力、情感和气质
临床经验表明,从本质来看,自虐人格的个体可能比精分倾向者更善于交际或更多地依恋客体。
性别差异方面,学院派人士持有这种观点:
儿童期遭受创伤和*对不同性别的儿童影响有别,受虐的女孩倾向于发展出自虐行为,而受虐的男孩则更可能对攻击者产生认同,并形成明显的施虐倾向。小男孩更多会因为仰慕成年男性的体能优势而主动克制创伤,效仿攻击者。而他的姐妹们则可能在受虐过程中形成坚忍不拔、自我牺牲的性情,以躯体受虐来赢得道德的胜利——弱者屡试不爽的武器。
自虐者的情感世界与抑郁者相似。除了意识层面的伤感和潜意识层面的罪恶感之外,不同之处在于绝大多数自虐者易激惹、愤怒,以及对自己怨恨。
2.自虐者的防御和适应过程
内摄、反向形成以及理想化防御为主。
除此之外他们也极易见诸行动,这种攻击自身的见诸行动也能使自虐者内心体验到道德化,从而有效地达到防御目的。简言之,自我挫败人格者总体上比抑郁者更活跃,他们以行为来抵消因沦丧、被动和隔离而引起的抑郁感。
自虐人格的防御特点是不计风险的见诸行动。自我挫败的举动包括对预期痛苦的掌控,这种预期和努力掌控大多数受潜意识驱使。如,如果确信上司迟早要惩罚自己,那么刺激引发这一惩罚的早日到来,至少可以减少坐以待毙的焦虑,这种引发也能使个体获得部分掌控感:至少受惩罚的时间和地点是可以选择的。
弗洛伊德起初将这类行为称为强迫性重复,那些童年期饱受痛苦的人往往成年后依然命运多舛。他们遭受的挫折与童年惊人相似,更加令人扼腕的是,至少在旁观者看来,他们的处境似乎是咎由自取。
人类的行为具有重复的倾向,如果一个人拥有安全和被接受的童年,那么他的重复模式会不易察觉,因为他的重复行为很符合现实实际。并进一步促进新的积极的行为。而如果童年遭遇令人恐惧,饱受*,那么便会有这样的心理动机——重现挫败情景,然后努力适应和掌控。这种动机会潜意识的付诸行动,造成意识层面的明显的悲剧性行为。
3.自虐者的关系模式
自虐者的经历通常听起来与抑郁者十分相似。他们都曾经遭遇过未经处理的丧失,养育者都比较挑剔或者常常引人内疚,儿童常感到应为父母负责(角色反转),都具有创伤或*型事件等。
在自虐者的经历中应该不难发现,父母对他们唯一的情感联系常常与他们被惩罚有关。在这种情况下,依恋和痛苦不可避免的建立偶联。很多人形成受虐人格,是因为在早年经历中曾因承受磨难而受过嘉奖。
4.自虐型自体
自虐者的自体表象在某种程度上与抑郁者类似:卑微,内疚,不受欢迎,咎由自取。
有时候自虐者在回忆遭受*的经历时,会流露出典型的受委屈特征并夹杂着诡异的微笑。可以推断:通过肆意诅咒那些折磨他们的人,他们会感受到一丝施虐式的快感。这可能是自我挫败者享受痛苦的又一力证。
他们通过受苦换得依恋关系,同时通过施虐快感来解决人际困境,享受继发获益。那些道德自虐型个体习惯于以守为攻,以受虐让施虐者凶相毕露,使施虐者在道德层面相形见绌,利用这一策略,他们悠然占据道德制高点。
5.自虐者的移情和反移情
自虐者与治疗师之间会重现儿时情景,他们即需要关心,但又只能通过显示受苦才能获得关爱。于是治疗师会成为父母,被诱导去保护和安慰来访者,治疗师会觉得他们过于软弱,缺乏保护或孤立无援。治疗师的两种常见反移情:反自虐倾向和施虐倾向。通常二者兼备。
自虐者最擅长催人生厌,没有什么比“请帮助我——但我只会变得更糟”更伤治疗师的自尊。对治疗的消极态度长期以来被认为与潜意识的自虐有关。
梁艳
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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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1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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