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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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16:02
税源信息采集流程如下:
1、首先要在【我要办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最后选择【综合纳税申报】,点击菜单进入综合纳税申报界面,就可以选择印花税税源采集;
2、进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税款属期起止默认当前属期(例如申报期为11月,即为2021-10-01至2021-11-30),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出在税款所属期内未采集、已采集的印花税税源信息,点击“采集”按钮完成印花税按期税源采集,可通过查看、修改或作废按钮对已采集的税源信息查看、修改或作废;
3、点击【新增采集】按钮,若存在有效的按期申报税费种认定信息,进入新增采集信息界面,“本次申报可采集税源列表”系统会自动获取带出,点击采集就可以了;
4、如果采集印花税按次税源,点击新增采集,点击“+”可新增按次税目,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再确认提交,就可以完成采集(按次默认属期为当天,不可申报之后属期);
5、如果采集状态为“已采集已导入”的情况下,那就只能对税源信息进行作废操作;
6、当采集状态为“已采集已导入”且申报状态为“已申报”的情况下,不能对税源信息进行作废操作,就只能查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五条 单位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个人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凭证订立、领受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出让或者转让不动产产权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