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货物,快递显示已签收,货物损失由谁来承担?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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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14:02

未收到货物,快递显示已签收,货物损失由快递公司承担。
快递新国标对验收有明确的规定: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快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收派员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快递代签属于违规操作,建议可以起诉。
快递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2、违反法律、行*规以及*和*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寄递物品的规定;
3、收寄快件未查验寄件人身份并登记身份信息,或者发现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实仍予收寄;
4、未按照规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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