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怎么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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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07:22

伤残等级评定的依据是一到四级为劳动力已经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到六级的劳动者为大部分的丧失劳动能力,七到十级的劳动者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具体涉及每一个等级评定必须以器官受损的严重性,有无因为导致的功能障碍或并发后遗症,且是否需要依赖医疗等。评定伤残等级需要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进行不同类型的伤残鉴定。一般分为劳动能力鉴定,和人体损伤伤残鉴定两种。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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