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买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4:27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18:50

法律主观:

1、购房者必须在深圳有连续五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是在深圳有连续满五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2、购房着名下在深圳没有其他房产,是属于第一次购房。如果购房者已经结婚,那么夫妻双方在深圳都要没有房产才有资格在深圳买房。3、购房者能够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4、购房在在深圳要具有合法有效的暂住证。5、如果购房者在深圳以外的其他城市贷款买过一套房屋,并且符合外地人在深圳买房的条件,在深圳再次贷款买房的话,房屋首付款要在百分之六十以上,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6、如果购房者是深圳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不能超过两套住房,如果是外地户口的家庭,名下只能拥有一套住房。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京建发[2018第112号五、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交易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十二条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