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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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4 02:46
高铁行李被偷的有赔偿。
可以要求高铁运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高铁运营公司有证据证明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其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害人自己承担损失。坐高铁行李箱丢了属于旅客随身携带的,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是否有过错有旅客举证;属于托运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行李箱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高速铁路,简称高铁,是指设计标准等级高、可供列车安全高速行驶的铁路系统。其概念并不局限于轨道,更不是指列车。适合高速铁路的生存环境基本原则是,人口稠密和城市密集,而且生活水准较高,能够承受高速轮轨比较昂贵的票价和多点停靠,较高的社会经济和科技基础,能够保证高速轮轨的施工、运行与维修需要。
高铁基本特点如下:
1、高速铁路非常平顺,以保证行车安全和舒适性,高速铁路都是无缝钢轨,而且时速300公里以上的高速铁路采用的是无砟轨道,就是没有石子的整体式道床来保证平顺性;
2、高速铁路的弯道少,弯道半径大,道岔都是可动心高速道岔;
3、大量采用高架桥梁和隧道。来保证平顺性和缩短距离;
4、高速铁路的接触网,就是火车顶上的电线的悬挂方式也与普通铁路不同,来保证高速动车组的接触稳定和耐久性;
5、高速铁路的信号控制系统比普通铁路高级,因为发车密度大,车速快,安全性一定要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