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保卡如何挂失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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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06:50


【法律分析】
青岛市社保卡共有三种方式挂失,分别为电话挂失、金融账户挂失和官网挂失,电话挂失可以拨打区号+12333自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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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参保人遗失《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应进行挂失,具体办法如下:1、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二、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应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三、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3、《医保卡》补卡、换卡,按规定收取工本费拾元。四、其他1、《医保卡》挂失生效前,因该卡使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参保人个人负担。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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