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在周公制礼作乐之前,夏、商的继承制度是什么样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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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9:15

殷商以前无嫡庶之制,而周之所以订立嫡庶之制,实为“息争”,稳定*,“立子以嫡”便成为封建制度之核心。

自春秋战国时代起,人们相当注重嫡庶身份之分,在古代的妻妾制度中,男子在元配身故之后,通常续娶的对象,都属意元配的妹妹,这种“以姨为继室”的风俗,一样适用在君主身上,因此君主在正室逝世之后,通常都会娶正室的娣侄为“继室”。

凡文献提及古代封建君主,世人总以为他们皆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多妃于是多子,多子的分配是否均衡,就慢慢演化成嫡长子继承制度。历代君王世袭传承皆以嫡长子为继,这种制度源自西周,即位周公的“制礼作乐”。嫡长子的优势,是因为有先天的出生顺序为屏障,排除任何后天的人为选择,却也衍生出“立长不立贤”的制度。

那么,我们不禁会产生一个疑问:在周之前的夏商,他们的继承制度为何?


周公画像

“禅让”制度之终结与“家天下”制度之滥觞

夏商周三代是先秦的一个关键时期,古代中国的国家*制度奠基于此。如《论语》云:“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即认为三代的关系是纵向之继承。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考古工作的脚步加快且准确性增高,对于夏商周三代的研究也产生了新的见解,如《公孙丑》云:“夏后、殷、周之盛,地未有过千里者也”和《封禅书》云:“昔三代之君,皆在河洛之间”皆认为夏商周文化的是相对孤立之发展。

事实上,三代在文化上是一脉相承的。我们从先民的活动中可以发现许多共同的特点,如:城邑式的宗族统治、君主的继承制度以及城郭的建造都相当类似。虽然无法确定详细的夏朝制度,但从商朝王室宗族轮流执政与周初的昭穆制度,玲珑推测夏朝应该也有类似的风俗。

地域方面的差异,使得夏商周三代在社会文化上有不同的特性,夏朝位处中间、商朝位处东方、周朝位处西方,也许因为文化环境的不同,三代的*集团也各不相容,商汤灭夏桀、周武灭商纣,彼此对垒又接续的关系有点吊诡。在玲珑看来,三代之间的发展并非是谁优于谁,而是势力间的消长现象。三代在年代互有重叠,彼此影响也属必然,且三代的文化可谓“大同中有小异”。


商纣王剧照

夏朝为姒姓王朝、商朝是子姓王朝、周朝是姬姓王朝,虽然姓各有不同,但宗族以姓来划分和治理的思想是一致的。依照《史记》的记载,“五帝”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五位君主,当时中原各部落共同推戴共主,所使用方法即:当共主年老时,便物色贤能之人作为自己的继承者,继承者如果受到各部落首领(诸侯)的拥戴,在共主死后就可以继位成为新的共主。

尧帝经由这样的程序让位给舜,舜帝也以同样的方式寻觅禹作为*人,以这种方式传递政权,后代称之为“禅让*”。在原始时代政权能和平地转移,这是多么令人惊奇的一件事!

禹治水有功,深受诸侯和百姓的拥戴与尊敬,舜因此拔擢他为继承者。禹接受这样的君位传承成为共主,他虽然也想用同样的方式传给皋陶,可惜皋陶早死,他又想推举伯益,却因为诸侯和百姓拥护禹的儿子启,“禅让”制度至此告终。

启继任成为天子,“家天下”的继承制度正式展开,自此之后“父死子继”成为常态。从文献记载看来,禹和启这父子二人都是因为能力和品德获得肯定而成为首领首选的,因此不论禹是否传位给启,或是诸侯共立启接任,这样的行政组织都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称为国家实不为过。


舜帝画像

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假使如《史记》或《韩非子》所言,舜被禹驱逐、死于南方之苍梧属实的话,则“启杀益”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而禹和启分别消灭防风氏、有扈氏,其实是想要确立国家的权威,是使“禅让制度”过渡到“家天下”的一种手段。

由此说来,夏朝首创“家天下”,禹启父子是中国历代“父死子继”的创始者,启的诸子争位是最早的皇族之变,太康与仲康是最早的“兄终弟及”,后羿是最早的外来政权,寒浞是最早煽动弑君篡位的乱臣贼子,太康是最早的“昏君”,少康是最早的“兴盛”治世。直到夏朝末年,夏桀荒淫、残暴、无道,成汤灭夏就是最早的“改朝换代了”。

商朝有一套完善的封建*和继承制度

商朝的君位传承仍以世袭为主,商传到帝辛(商纣王)后又发生君王荒淫、暴虐无道的事情,终被周所灭。商代的后裔微子启当时受封于宋国,周灭殷商后,武王释放微子启,成王封微子启于宋。微子启续传十二君,传儿子十例、传弟弟二例,因此商宋相当符合以“父死子继”为主,“兄终弟及”为辅的制度。

在玲珑看来,兄弟之亲不如父子之亲,兄之尊也不如父之尊,这便是“兄终弟及”制度的弊端。不仅如此,关于己身之后是该立兄长之子还是弟之子,也是一门大学问。祭祀时兄弟同礼且长幼有别,若是兄弟及位以长幼为序,商朝虽无明显嫡庶之分,但凡能即王位之子得为直系,所谓直系者代表一世只有一王,可以是同辈即位的兄,也可以是弟。

继承制度显现于祭祀中,商祭不同于周祭,周朝只有直系的配偶与先王才能参加祀典,旁系先王与配偶则否。这个祭法的待遇差别,也是殷商“宗法继承制度”的一种表现。


商纣王剧照

在《礼记》中提及的“天下为家”的景况中,“大人世及以为礼”是首要的特征。“世及”也就是“君位世袭制”,以及“贵族分封领地世袭制度”。我们都知道,殷商崇尚以卜筮论定凶吉,能与鬼神沟通的统治者,已经将神权和皇权绑定在一起,甚至直言不讳自己就是“天之子”。

在阶级制度与奴隶社会明显的时代,继承制度变成保有宗族地位的重要方法,但是对于后来的汤伐桀、武王伐纣,史家却对其加以肯定,这些行为表面看来是一种臣伐君、下犯上的行为,但是天子无道就是“自绝于天”,即在强调“天命”之外,仍保有对统治者道德上的要求。然而,这种解释,为后世想改朝换代时,“伐无道、举义旗”的行为提供了借口,制造了*。

宗族是国家社会的缩影,血缘、地缘都是构成这个群体不可或缺的因素。商王统治的王畿之外,还有侯、伯等贵族。从甲骨文、青铜器铭文、考古挖掘所提供的资料来看,殷商宗族有许多类型,不论王族、子族,都是由在位的君主及众多儿子、亲戚手足所组成。

在位的君主成为组织中心,成员就是君主的儿子们以及其他未分家的亲戚手足等群体。商朝前几代国君的兄弟都不属于王族,因为他们都已经分家出去,子族是君主的儿子分了家业而产生的群体,不论是先王死前分家,或是先王死后才分家,都属于子族。


商朝君主画像

由此可见,商王朝为了维护贵族地位、统治平民与奴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封建*。甲骨卜辞中,在商王之下依据职守设有众多官吏,大体分为三大类:文职官主管事务,武职官主管军事,史官主管文化。此三类在商朝虽然很多属于国家官吏,参与国家机要,但亦有属于族邦之官吏。除此之外,殷商宗族已区分大宗、小宗,人们在祭祀中开始理解天地有别时,祭祀的层次也已经有所细分。

总体来说,殷商社会中宗族是以血缘来维系的,他们有专门的领导人和领导*。甲骨文中显示他们的祭祀活动相当频繁,不过大宗、小宗的区别界限、继承宗法是否严谨,这些疑问目前无法从考古文献中提炼出确切的解释,实乃憾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9:16

他们的继承已经成了嫡长子继承制。所以说他们当时的制度和后来古代的制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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