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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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9:42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此条规定明确了一户一处宅基地,你们瞎分割没意义。实际上这处宅基地可以通过分家分给某一个孩子,而后由孩子的家庭接受*审批、批准追问你好,就是通过析产公证分家分给下面的子女,但是析产公证只写了是每个子女的土地面积多少,没有写明这块土地上面的房屋归属,房屋是父母建的,子女都没有出过钱和出过力。我想问下既然土地公证给我了,那土地上面的建筑是不是也是属于我的,谢谢。
追答分家有分家的规矩,理想的情形是宅基地够数,每一个儿子一处,如果不够数,分家的时候可以同时想法弄。就是不够数,还得分,就不是分家了。你们就是分一处,更不是分家了,另外分家不包括女儿,把子女的女字去掉,否则也不是分家。分家用不着扯析产,更用不着公证,分家结果最好写在纸上,而后找村委会出具介绍信,去派出所分开户口,各自登记家庭。宅基地有规划,不能随便分割,对于分割导致违反规划,你们就不要瞎折腾了。县*审批宅基地是审查群众是不是符合相关使用规定以及宅基地是否符合规划,违反一条就不批准,你们这么倒腾可违反一户一地*以及规划,肯定任何一家都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