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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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6 13:30
【导语】红河州开远市财政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管理,确保财政票据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有力维护财经秩序,加强财务监督,红河州开远市财政局不断强化四个环节,进一步提升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1、强化票据保管和领用,规范源头管理
定期盘点库存票据。严格按照每月不少于两次的要求对照库存结余表进行盘点,并建立票据库存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定期对仓库防盗、防火、防潮、防蛀情况进行检查,防止票据受损,确保票据安全,2020年共盘点库存24次,向红河州财政申领调拨票据12次。规范领用程序。严把申领程序和申领票据数量关,票据申领专人负责,按每次领用数不超过半年的使用量和“验旧领新”的原则凭《票据领购证》申领票据,并建立申领台账,做到申领流程清晰明了,有据可查。2020年共核发财政手工票据1321本,电子票据1134229份,代开《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120份。
2、强化票据监督检查,规范票据使用
每年不定期采取实地检查和组织专人通过票据系统加强对单位资金实时监控管理的方式开展票据监督检查。针对票据管理制度、票据保管情况以及上缴非税收入凭证等进行审核,重点查看票据开票内容是否完整,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用往来结算票据进行收费等现象,核对票据票面金额,单位账务执收金额同缴库金额是否一致等,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单位及时整改,完成整改后才可领取新票。2020年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5个。
3、强化票据核销,规范票据管理
严格审核是否存在票据串用、代开及擅自撕毁票据等违规行为,仔细核对票据开具金额与非税入库金额是否一致,做到以票控收、票款同步,强化票据管理与非税征收,2020年共核销票据2次,核销财政手工票据2925本,电子票据1258717份,收缴非税收入152302万元。
4、强化票据销毁管理,确保票据安全
2020年对2014年12月31日以前使用完毕且保存期满、使用单位因收费*和财政票据管理*调整停止使用和使用单位撤销、合并和职能调整,原单位已使用的财政票据存根和尚未启用的财政票据进行清理和集中销毁。共销毁财政票据存根299箱,涉及收费、往来、社团、定额、当场处罚等财政票据37种,其中,机开票214509份,手工票50979本。有效减轻了用票单位的保管压力,消除了安全隐患,有力推动了开远市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红河州开远市财政开展了强化四个环节规范财政票据管理相关工作,相信各界会贯彻执行,经济发展也会更加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