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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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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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社保需要单位申报,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新参保或续保手续。
1、办理时限:社保经办机构为每月1-22日工作日、社保网上办事大厅为每月1-20日。
2、提交资料:
(1)《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2)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首次参保的职工还需提交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资料;
(5)《工资表》(加盖财务章)或其他相关收入证明资料;
(6)外籍人员提交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和外国人就业证、海外人才居住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外国人居留证件等相关资料;
(7)特殊类别的职工还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8)首次参保的职工还需提交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为5K至50K之间,JPG格式的电子相片。
3、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通过单位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址为:),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职工社会保险新参保或续保的操作;
(2)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3)用人单位从办理此业务次月起按月到地税关系所属的地税部门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温馨提示:
(1)一般情况下职工应当参加的社会保险有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
(2)新参保指职工随本单位首次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续保指职工随本单位参保前已在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办理续保前,应先确定职工当前社会保险关系处于停保状态,如未处于停保状态的应告知职工本人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
(3)用人单位应当据实申报职工的缴费工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4)用人单位据实申报职工的缴费工资后,社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核定其缴费基数,目前,基本养老保险按照上年度全市月岗平工资的60%-300%核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按照上年度全市月社平工资的60%-300%核定,大额医疗保险每人每月缴纳7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