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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规定: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扩展资料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参考资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