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没有劳动合同老板无缘无故降工资该怎么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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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6-21 12:00

单位随意给员工降低工资,要分情况来解决。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各项保险都给员工交纳,公司不违法。如果觉得工资低,可以走人,现在是市场经济,可以换个好老板的公司。如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没给员工缴纳各项保险费,公司违反劳动法,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9:08

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并且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一,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要承担双倍工资;第二,在没有与员工协商的情况下,企业没有单方降低工资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降低工资待遇。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就任意下调劳动者的工资,是不合法的。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中缺少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强制性内容,或者是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不向劳动者出具,劳动者都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此处的“劳动行政部门”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0:26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

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

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

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

材料等;
3、未缴纳社保需要补交社保或者赔偿损失。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2:00

第一,按照法律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双倍工资。
第二,至于工资标准问题,由于你们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即使有劳动合同,一般对工资约定也是不明确的,工资具体多少外人很难判断,而且企业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工资高低也是合法的,只要他支付你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加班费),所以这个你还真不好追究他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3:52

第一,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要承担双倍工资;第二,在没有与员工协商的情况下,企业没有单方降低工资的权利。建议你收集好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材料,以备将来解决争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6:00

就你说的情况,建议保留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8:24

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并且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1:06

工资是怎么发的?存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有没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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