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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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1:0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昆山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受以下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3万元,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1.5万元。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江苏省*《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