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3:0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7:53
可以办理。
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变更姓名正当理由通常是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7:54
写一个改名申请,到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登报申明变更姓名,拿着报社收据到户籍管理室办理变更手续,之后你有很多事情要办理,如:拿着派出所给你开的户籍证明,到学校改信息或者到单位再写申请请领导批准你改名字,虽然派出所已经改过了,你的名字已经是新的了,但是为了体现领导的权威,你还需要领导批准才能把自己档案里的名字改掉,然后拿着派出所的证明到银行,保险公司,社会保障局,移动公司等等你的信息存留而且关系你切身利益的地方变更你的信息,有好一段忙活了。追问好麻烦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7:54
好改。拿户口本到派出所就可以办了!追问要写申请和其他手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