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怎么计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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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19:48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的计算公式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5÷应收账款周转率;或: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平均应收账款*365÷销售收入。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的计算公式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5÷应收账款周转率;或:应收账款周转天
数=平均应收账款×365÷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是指企业从取得应收账款的权利到收回款项、转换为现金所需要的时间。它是应收账款周转率的一个辅助性指标。周转天数越短,说明企业流动资金使用效率越好。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表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应收账款从发生到收回周转一次的平均天数(即平均收款期),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越短越好。应收账款的周转次数越多,则周转天数越短;周转次数越少,则周转天数越长。周转天数越少,说明应收账款变现的速度越快,资金被外单位占用的时间越短,管理工作的效率越高。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Receivables)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应收账款是有特定的范围的。首先,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活动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不包括应收职工欠款、应收债务人的利息等其他应收款;其次,应收账款是指流动资产性质债权,不包括长期的债权,如购买长期债券等;第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应收客户的款项,不包括本公司付出的各类存出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和租入包装物等保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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