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病休期间,公司发基本工资给我,公司要我打借条。这是否违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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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8:08

是违法的,劳动者工伤病休期间,发工资属于法律规范,打借条属于借贷关系,公司应按法律支付工资,打借条的行为属于一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劳动者的工伤认病休期间公司有义务给劳动者支付工资,打借条属于一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8:09

工伤期间的工资理论上由工伤保险支付,公司发的基本工资可以说是借给你的。如果公司没给你交社保,它让你写工资借条就违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8:09

工伤病休期间,公司发基本工资给你,公司要你打借条,这是不合法的,因为工伤病休期间公司发工资是正常现象,是合乎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要你打借条是不合乎情理的,应该制止这种行为,告诉公司这是违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不需要打借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8:10

工伤应该给基本工资的,不需要打借条,公司这种做法是不对的,违反劳动法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8:10

这肯定不正常。因为国家要求工伤住院治疗期间,给工伤者按出工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开工资,出院后康复期间给百分之六十,这些都是正常开支,而不是借,所以不能打借条,另外,住院期间,还得给营养补贴,还得给陪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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