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内设机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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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7:56

根据上述职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设1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承办对外合作交流有关事宜。
(二)*法规处。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建议;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工作。
(三)规划处。组织拟订全省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对口部门和本省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的相关工作。
(四)财务处。编报部门预决算,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有关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建议;指导行业的财务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产业*处。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全省工业、信息化的产业*,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建议;拟订和修订全省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会同有关方面实施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
(六)科技处。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运行监测协调局。监测分析全省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八)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和措施;推动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信用担保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
(十)安全生产处。指导工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原材料工业处(省稀土办公室、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省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
(十二)装备工业处。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三)消费品工业处(省食品工业办公室)。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工艺美术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食盐、糖精的生产计划;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省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十四)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煤炭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研究编制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行业*、技术标准、煤矿准入条件和开办标准;指导全省煤炭工业生产建设技术工作,监督煤炭企业执行生产建设规范和标准;指导全省煤炭、煤层气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矿生产建设和经营秩序;统筹煤炭调运计划;负责煤炭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十五)高技术工业处(电子信息处)。承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材料的开发和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推广应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六)软件服务业处。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十七)省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全省*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承担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无线电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规和*,编制全省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全省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划分、分配与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波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人事教育处(机关*)。指导行业队伍建设、职工培训、职业准入、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管理直属院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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