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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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3:36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要求具体如下:1、义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认购其应当认购的股份,这是指整个发起人而言的,至于每个发起人需要认购多少股份,则由发起人相互约定。但是无论哪一个发起人都必须认购股份,不认购股份的就不具有发起人的资格。2、发起人任务发起人是组建公司的人员,其法定任务是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因为设立公司过程中有大量事务,必须由法定的人员负责办理,发起人就是这种人员,他们与一般的不入股的工作人员是不同的。3、发起人人数的特别规定,如果是一个或者二、三个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发起人人数上可以少于五人,不受发起人在五人以上的*,但是有一个附加条件,就是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这样可以使公司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4、发起人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个以上的发起人。这是一个最低人数的规定,而对最多人数则没有加以*,因为这是资本的广泛联合,不限规模,也就不对人数提出上限。5、发起人资格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但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因为所设立的公司是中国法人,为了保证及时办理有关事务和履行义务,应当有此要求。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