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低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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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2:18

*不会冻结被执行人的低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2:19

*是否有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低保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保障贫困户生活的,按规定任何部门包括*无权冻结低保户低保金。所以*没有这样的权利。
2、但是如果低保户违反低保*规定民政部门起诉低保户的,按规定*可以冻结。
低保是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应该专款专用,拖欠或者挪用均是违反*的行为。可以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反映,或者联名到其监督机关。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时,对第一类保障对象要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如其原来享受的生活救济标准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则按原救济标准发放;对其他保障对象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根据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待遇的优抚对象等人员,其抚恤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2:19

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任何机关(包括*)都没有权利冻结享受低保人的低保钱。所以按规定*无权冻结被执人的低保钱。如冻结属违法操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2:20

有的。民诉法242、244条的规定,人民*有权冻结被执行人各类收入,但是必须保留其生活所必须的部分及其所要抚养的必须费用。这种情况下,对于被执行人的低保而言,如果高于必须的生活费,那么是可以冻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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