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选择lpr浮动利率,贷款日是2018年11月08日,但不知道重定价日选择那天,求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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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选择11月08日比较好,可以较早地享受利率下降的好处。每年1月1日与放款日两个调整日期的选择:因为目前利率呈现下行趋势,要尽可能享受LPR下降的好处。如果放款日期已过,应该选每年1月1日;如果选择时放款时间还没有到,就选择放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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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价日不由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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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重新定价日有每年1月1日,和贷款发放日两种选择,如果贷款发放日在1月1日之前,转换后可以提前享受优惠,否则在每年的1月1日才能享受优惠。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市场自行判断。

温馨提示:2019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应答时间:2020-10-2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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