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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由*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有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农保”按照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补贴的缴费方法,由*或地方*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在农民60岁的时候可以领取至少55元的基础养老金,并按照渐进原则,逐步提高其待遇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社会保险
热心网友
你这个问题问得相当好,是新农保工作人员值得好好研究的问题。*和地方的新农保相关规定都是这么表述的,但是没有其他相应的对这个问题的界定。新农保是新事物,各地对这个问题的执行也标准不一。
1、首先问题出在“应当”这个词上。律中的"应当"即是强制性规定,和必须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法律中几乎找不到“必须”。个人估计是法律的人性化考虑,不能将法律条文搞得太强制性。
2、若果做“必须”讲,那么,我们是不是推可以导出子女不缴费,新农保实施时已满60周岁的父母就不能享受呢!貌似可以这么理解,我们可将其视为对法律的严格执行。但是55元基础养老金是普惠待遇,是国家保障农民基本生活而从财政拨付的,如果以此卡掉这部分人,是不是太不人性化了呢。那么在制度执行的人性化和对法律执行的严格化之间操作部门如何取舍,是个很头疼的问题。
3、大部分地区对*的执行偏向于人性化,就是说不管子女是否缴费,老人都享受55元,当然你也有地区属于严格执行法律的,子女不缴费,父母不能享受。这个要看你当地的执行情况了。
4、不管如何执行,规定中的子女,不应该是与父母同户口簿,即使分家单立户头也应当算是子女,这一点应该是没有异议的。至于出嫁的女儿和子女在外地的情况,都应当按照户籍所在地来确定在哪里参保,户籍在家就应当参保。户籍在外就不应受到*。
5、所以,如果严格执行法律,麻烦太多,太多种情况需要核实和区分,比如您说得子女在外地,还有上门女婿的怎么算等等。所以大部分地区,子女不缴费,父母也享受。
6、如果严格执行法律,子女不缴费,父母不享受,那么会出现以下情况:父母为了享受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会为不愿交保险费的儿女承担缴费义务,给子女交每年最低档次100的保费,这样还是划算的。这就成了老人养年轻人了,这与制度初衷是违背的。
所以我认为这个规定应当废止,完全没有意义。
我可能没有回答清楚你的问题,但是这个道理应该值得所有的农保工作者和网友去思考。
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咨询当地农保部门,看看当地是如何理解和执行这一条款的,新农保是新事物,具体执行起来也有一些纰漏,这在所难免。我也没法对这个问题界定的很清楚,因为确实情况太复杂。
呼吁所有父母年满60岁的年轻人,积极参保,不但有利于自己,关键是省的父母在制度夹缝中不知所为。
热心网友
不满45岁的人,只要到60岁之前累计交费满15年,就可以有养老金,也就是可以断断续续的交,只要累计交费满15年就满足规定
超过45岁不满60岁的人,必须从现在开始每年都交,然后到60岁的时候一次性补交满15年,才能享受养老金的,也就是不能中断,中断不给补交,将来没的领,只能退个人交费部分的钱
补充:
呵呵,当然不行了
只有一种情况下,超过60岁的人不必交费,就是在当年开展新农保的时候,已经年满60岁的老人,其子女参加新农保,那么老人才可以不交费直接领取养老金的
热心网友
补充一下楼上的:
满了60岁的老人的子女如果和老人不是一个户口,可以不买保险,老人一样可以享受优惠*,正因为如此,现在农村户籍基本被冻结,不要试图去分户口。
热心网友
年满45周岁 未满60周岁的人 "应当"在新农保*实施当年参保
不然就不能享受新农保*
16岁-45岁 2年之内参保可享受归家补贴 可以补缴累计不低于15年的养老金
45-60岁 当年必须参保 可以补缴累计不超过15年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