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人遇难,韩世越号所属公司为何只被判七成责?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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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01:53

因为前董事长于秉彦和青海镇海是船上货物超重和捆扎不良的原因造成的沉船,所以需要付7成责任。

世越号原译为岁月号, 2014年4月17日当地时间,韩国沉船事故现场的许多船只参加了救援。 2014年4月16日上午, SEWOL客船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甘美岛西南约3公里处沉没。由于船体的部分坍塌和障碍,搜寻几乎是不可能的,失踪人员的家属同意切掉世越号船体的一部分原译为年份。

中国新闻网1月17日消息,韩国*已裁定,韩国处理十月沉船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的大约70%应由SEMO集团董事长于秉彦负责。据报道,韩国*迄今已投资约5,0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30亿元)以应对10月份发生的事故,所有事故均来自对韩国国民的征税。韩国*认为,这起事故是由青海镇前称世越号和SEMO集团前董事长于秉彦负责的,并在法庭上提起了诉讼。审理此案的首尔*地方*于17日裁定,原告部分胜诉。

*认为,前董事长于秉彦和青海镇海是船上货物超重和捆扎不良的原因。事故发生后,他们没有履行救援职责,应对世越号事故负责。但是,有救助义务的海警未能履行职责,韩国的航运资产也无法得到充分管理,从而使于秉彦的家人免于承担某些责任。*裁定,青海镇海事处*,前董事长于秉彦应承担70%的责任,韩国应承担25%的责任,其余5%的责任应由负责*的公司承担。2014年4月15日,韩国高中的学生乘坐由学校安排的世越号游轮前往济州岛。 16日上午世越号在全罗南道珍岛郡附近的水域经过时突然猛烈倾斜,最终沉没。船上共有476人,事故中有304人丧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03:11

*判定,清海镇海运和前会长俞炳彦应负70%的责任,韩国国家应负25%的责任,其余5%的责任由负责船载货物*事务的公司承担。 因为*认为,前会长俞炳彦和清海镇海运等对船载货物超重、*不良负有责任,事故发生后也未履行救助义务,需对“世越号”事故负责。但负有救助义务的海警未能尽到责任,韩国海运组合也未能彻底进行管理,因而免除俞炳彦一家部分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04:46

*认为,前会长俞炳彦和清海镇海运等对船载货物超重、*不良负有责任,事故发生后也未履行救助义务,需对“世越号”事故负责。但负有救助义务的海警未能尽到责任,韩国海运组合也未能彻底进行管理,因而免除俞炳彦一家部分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06:37

那是因为韩国的世越号沉船,他们在发生海难的时候,没有及时的疏导学生逃难,在后续的救援中责任是国家救援部门他们的疏忽造成的,所以世越号所属公司只被判七成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08:45

因为肯定不是一个人的责任,韩国国家也应该负25%的责任,还有5%的责任应该由负责船载货物*事务的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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