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利息”属于总账科目,“应计利息”属于明细科目,对吗?为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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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28

应付利息”属于总账科目,“应计利息”属于明细科目,是对的。这两个账户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对利息的记载,因利息的支付时间不同而已。

一次还本,分期支付利息的时候利息计“应付利息”科目;一次还本付息的时候利息计“应计利息”,如:应付债券-应计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等。


扩展资料:

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利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28

“应付利息”属于总账科目,“应计利息”属于明细科目,是对的。

因利息的支付时间不同。

一次还本,分期支付利息的时候利息计“应付利息”科目;

一次还本付息的时候利息计“应计利息”,如:应付债券-应计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等。

在企业运作过程中,有时候现金流跟不上、有时候业务时间与财务时间产生差异,为了更好的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没有支付的货币资金就进入企业负债,形成期末资产。

比如,企业借款,本月须向银行支付利息,但由于企业无法支付,银行也同意在下月支付,此时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下月支付时候,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本支付对当月损益不影响。

扩展资料:

[例]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经营用短期借款,共计120 000元,期限为9个月,年利率为8%.根据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协议。该项借款的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利息分月预提,按季支付。甲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1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短期借款 120000

(2)1月末,计提1月份应计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800

贷:应付利息 800

本月应计提的利息金额=120000×8%÷12=800(元)

本例中,短期借款利息800元属于企业的筹资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2月末计提2月份利息费用的处理与l月份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利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29

“应付利息”属于总账科目,“应计利息”属于明细科目,是对的。
这两个账户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对利息的记载,因利息的支付时间不同而已。
一次还本,分期支付利息的时候利息计“应付利息”科目;
一次还本付息的时候利息计“应计利息”,如:应付债券-应计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29

正确,
应付利息一级科目通下面不设二*科目。
应计利息属明细科目,通常用在一次付息还本一级科目明细下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30

“应付利息”属于总账科目,“应计利息”属于明细科目,是对的。


因利息的支付时间不同。


一次还本,分期支付利息的时候利息计“应付利息”科目;


一次还本付息的时候利息计“应计利息”,如:应付债券-应计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等。


在企业运作过程中,有时候现金流跟不上、有时候业务时间与财务时间产生差异,为了更好的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没有支付的货币资金就进入企业负债,形成期末资产。


比如,企业借款,本月须向银行支付利息,但由于企业无法支付,银行也同意在下月支付,此时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下月支付时候,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本支付对当月损益不影响。

扩展文件; 《应付利息会计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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