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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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3:59
我只知道交通事故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62条 “各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