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免责条款,免责条款的法律救济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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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3 14:36

什么是合同中无责任条款真的免责吗

你好,免责条款并非当然有效,还需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条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对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法律视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态度。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要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免责条款又不违*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是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本条规定了以下两种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对于人身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所以本条对于这类免责条款加以禁止。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我国合同法确立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同一方当事人财产的条款无效,是因为这种条款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允许这类条款的存在,就意味着允许一方当事人可能利用这种条款欺骗对方当事人,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同权益,这是与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完全相违背的。对于本项规定需要注意的有两点:(1)对于免除一方当事人因一般过失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有效。(2)必须是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也就是说,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必须限于财产损失,如果是免除人身伤害的条款不管是当事人是否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只要是免除对人身伤害责任的条款依据本条第一项的规定都应当使之无效。
希望能帮到你。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

对于您的问题,律师给您提供以下咨询意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因此,您既然约定了违约金,就应该在赔偿损失的基础上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您的违约金约定的过高的话,可以请求适当的减少。
而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各方均具有法定约束力,效力*肯定认的。只是违约条款方面,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提出后*可以考虑是否需要调整。你想终止合同,看看有无关于设计方面的要求,如果没有,采取无赖的方法就是,你提出对方设计不符合你方要求,要求对方更改,对方一直更改不了,发书面函件,终止双方合同,再等他告或主动点去告。

合同中无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办

合同中没有约定条款的,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去协商处理!

什么是交叉责任条款

交叉责任扩展条款C409 交叉责任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 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 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保障范围将适用于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所有被保险人,就如同每一被保险人均持有一份的保险单, 但本公司对被保险人不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一) 已在或可在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部分投保的财产损失,包括因免赔额,或赔偿限额规定不予赔偿的损失; (二) 已在雇主责任保险项下投保的被保险人的雇员的疾病或人身伤亡。 本公司对所有被保险人由一次事故或同一事由引起的数次事故承担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 E409 Cross Liability Clause It is agreed and understood that subject to the Insured having paid the agreed extra premium, the Third Party Liability cover of the Policy shall apply to the insured parties named in the Schele as if a separate policy had been issued to each party, provided that the Insurers shall not indemnify the Insured under this Endorsement in respect of liability for 1. loss of or damage to items insured or insurable under section I of the Policy, ever if not recoverable e to an excess or any limit, 2. fatal or non-fatal injury or illness of employees or workmen who are or could have been insured under 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 The Insurers' total liability in respect of the insured parties shall not however exceed in the aggregate for any one aident or series of aidents arising out of one event the limit of indemnity stated in the Schele.

合同无违约责任条款是否生效

合同无违约责任条款是生效的。
只有以下情况,合同才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七)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合同;无效代理订立的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此条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是基于其是否有违约行为。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对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法,依法也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转移责任条款及开脱责任合同怎么区分?

开脱责任合同,在合同中列入开脱责任条款,要求对方在风险事故发生时,不要求项目班子本身承担责任。
而转移责任条款是其本身是有责任,而又转移到其他方。
其实是有重叠的地方,主要区别就是开拖责任就是明确的要求本身不承担责任,而转移责任条款是有自身责任转移到其他方的责任。

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需注意什么

您好,一、怎么约定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违约责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如此约定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实现程序、数额或计算方法,最简便明了的方式就是直接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违约金条款有如下意义:
1、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慑,促使对方尽可能的依约履行合同。
2、如果你具有一定的实际控制能力,你就可以直接依违约金条款扣款、压款,取得进一步的谈判主动。
3、如果对方提出违约金过份的高于所造成的损失,则对方应对此承担证明责任。
违约金条款可与相关的如数量条款、质量责任条款、付款条款、迟延交付责任条款一并约定。违约金条款一般约定为:甲方应当怎样,未约定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xxx元。
二、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需注意什么
如果合同由合作方草拟,则应当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我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违约责任一般分两种形式,一是定额,二是定比例:
1、逾期付款或者交货的违约责任,可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定额责任:每逾期一日,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定比例责任:每逾期一日,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2、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通常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违约责任中是否包括预期利润,可以综合交易的实际的情况,约定违约方违约时须赔偿守约方的预期利润。
其它违约情形可以参照以上情况。同时须注意,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只能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的一种,即主张违约金又主张赔偿损失的一般不会得到*的支持。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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