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与住宿服务的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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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09:29

房屋租赁,属于与房地产有关的经营活动之一,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和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活动。
房屋租赁合同标的,是房屋使用收益权【房屋租赁开始后,原则上不应该持有房屋的开门钥匙管理权】,如在租赁过程中涉及财产被盗,出租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旅馆住宿,属于与旅游有关的服务活动之一,包括宾馆与饭店、旅行社及旅游经纪人服务社、导游服务活动等。
住宿服务合同标的,是提供住宿这种服务本身【提供住宿服务过程中,基本都还持有该房屋的开门钥匙管理权等】,如在住宿过程中涉及财产被盗,要看提供住宿服务的一方的过错程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10:47

房屋租赁标的是房屋使用收益权,住宿服务标的是提供住宿这种服务本身.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合同.
民房提供的都是房屋租赁.
财产被盗在住宿过程中要看提供住宿服务的一方的过错程度,租赁过程中财产被盗,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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