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弱势群体的资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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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14:31

  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社会政革,带来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到目前为止,社会结构变迁的结果,除了加快了中国社会的整体进步外,还导致了社会分化的加剧,由此出现了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这些弱势群体大致由以下几部分人构成:
  一、国家发展、*机构的全面改革而产生的下岗失业群体。这些人是新时代的产物,我国真实的失业率很可能超过10%。
  二、以进城民工为主体的群体。这些民工大量地涌入大城市,填补了城市“剩余”的就业岗位,但由于其缺乏城市的社区生活经验,加上自身素质良莠不齐,就业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外来人中的相当部分人员处于贫困境地。
  三、城乡低收入人员。这部分人员包括没有正式工作的、靠打零工、摆小摊养家糊口的人、残疾人和孤寡老人,约占人口总数的5%-6%;较早退休的人员,因其当初退休时工资水平非常低,加上各种补助也不过两三百元,只够吃饭,没有缴纳医疗等社会保险;及收入较低的贫困农民,到目前仍不能解决温饱,贫困农民人数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仍为3%左右。
  四、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因病致困的人口。由于受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往往是一人患重大疾病,高昂的医疗费用,使全家人生活水平一下了跌进贫困线之下。家有长期患病的病人和老人,医疗负担更重,这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普遍存在。
  由于弱势和弱能,弱势群体普遍身处困境之中,这种困境主要体现为“六难”。即:就业难、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于女教育难和法律救助难。其中关键是就业问题。正是因为就业困难,才导致收入偏低不稳定、影响了生活;正因为能力方面的欠缺,让他们实现正规就业似乎不太可能。一是岗位少,劳动力供大于求;二是就业不稳定,由于就业观念、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及年龄(偏大)等因素的制约,大多数人处于经常的工作变动中,且从事脏苦累险等岗位的工作。
  具体地说,正是由于就业困难,影响了收入,中国目前的贫困人口就是由弱势群体组成的。据相关数据显示,在城市贫困者中,各类下岗人员占40.2%,失业者占2.4%,提前退休者占5.5%,个人收入低者占56%,家庭人口多者占16.1%。住房改善与收入是直接相关的,由于住房商品化和市场化,住房改善与收入之间的关系不仅不会被弱化,而且只会越来越强化,贫困者中有三分之二家庭住的是平房,具有较明显的“棚屋区”特征。
  弱势群体中只有下岗失业人员中的一部分享有医疗保险,由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取向是提高个人自负比例,对于这些收入低且不稳定的下岗失业人员来说,医疗费用是难以承受的。即使参加了医保,但由于医疗保险不保大病,一旦得了大病,将是灭顶之灾。而更有大部分人员中是被排队在医疗保险之外的,这些医疗费全得由自己负担。子女教育难尤其体现在农民工身上。由于中国的教育制度是与户籍挂钩的,农民工子女只能在农村上学,平时委托别人照顾,有些小孩甚至无人照看,或干脆缀学或失学,或是不得不花高价进入城市学校。同时不断上涨的教育费用也让这些农民工父母难于承受,他们的子女也只好望学兴叹,无法继续升学成为新一代的农民工,如是地恶性循环着。
  弱势群体普遍遭遇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情况。主要表现形式有身体*、超时超强度劳动、拖欠工资、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虽然有相关法律(如《劳动法》、《残疾*益保障法》、《老年*益保障法》等)的制约,但弱势群体的权益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当遇到合法权益被侵犯时,却是救助无门。
  综上所述,弱势群体的存在,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就此,本人提出以下建议:对于我们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全社会都应当持以关心的态度。关心弱势群体不只是*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形成一种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才能促进社会不断进步、不断走向公正。一个真正分正的社会是所有人都受益的社会,在这层意义上,关心弱势群体也就是关心强者本身。由于弱势群体的特殊情况,为他们制定特殊的就业*是极其必要的。由于下岗失业人员大多年龄在35岁以上,大多只受过中等教育,过去所从事的主要是低技能的、稍加培训就能就业的岗位,因此,建议就*的重点集中在:既要积极地创造就业岗位,又要加强技能培训。
  加大医疗保障的范围和力度。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应该是解决弱势群体医疗困难比较理想的*选择。目前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大城市如上海、广州、杭州等地己经实施了医疗救助措施。另一方面,从已经实施的医疗救助措施来看,基本上是大病救助,对基本的医疗保健关注不够。大病救助,建立慈善医院、组织社会募捐等是可以尝试的方式;加大医疗保障机制,降低住院起付标准线,扩大门诊特殊病科项目,专门为困难职工筹措大病救助的基金,同时也要发展农村的合作医疗和城市的社会公共卫生服务,以解决弱势群体的日常的基本医疗保健所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家出台的有关住房的公积金*、安居工程、住房贷款三项主要*对于弱势群体都不太有利。国家应该出资建设规模适当、设备齐全的住房,以低租的方式向弱势群体提供。
  用更完善的法律来约束雇主的行为,避免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逢年过节送温暖虽也能救一时之急,却是治标不治本,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建立完善、全面的社会救助机制,健全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志愿者相结合的救助*,才能将送温暖活动引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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