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0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2 12:43
*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说没有钱,应该根据其是真的没钱,还是有钱不还,两种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1、如果被执行人真的是没钱且无担保人,而使*无法执行,*就会裁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了,再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对于这种情况暂时只有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继续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执行担保人的话,在被执行人无法履行偿还义务的情况下,你可以向人民*提出追加担保人为共同被执行人,促使其履行赔偿义务。
2、如果被执行人称自己没有财产,但是*在强制执行的时候发现,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就够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样*就可以将案件线索移送*机关,*机关立案侦查。这也是法律处理打击老赖的手段。
拓展资料:
1、《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2、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2 12:44
没有能力履行的,*可以*消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2 12:44
*强制执行没钱,可以纳入失信名单或*消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2 12:45
“强制执行公司没有钱,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的措施,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之后再恢复执行。”
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