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应该怎样分割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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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6 22:11

婚前买的房屋,在离婚的时候如何分割,首先要界定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从房屋的出资情况,房本的署名等方面考虑。如果婚前一人全款买房,并且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一方的个人名下,那么房屋是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前是支付的首付款,在婚后使用共同财产来还贷的,那么司法实践中一般将房屋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进行平分,而没有偿还的贷款是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
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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