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告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另外还有哪些要求?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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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9 23:47

2020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今年的第18号公告,公告中提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现金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央行有权对这些违法行为会同当地机关依法查处。央行的这条公告重申了人民币作为我国法定货币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人民币作为我国唯一的法定货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扮演者十分重要的角色,对于目前移动支付盛行,有个别单位和个人贪图方便,存在拒收人民币的行为,其实这本身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了。

央行在2020年年末之际匆匆发布的这条公告,除了进一步规范现金收付的生态之外,还对人民币的基本原则、现金收付主体规范以及现金收付服务主体规范进行了重申。关于公告里的描述其实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如今日益流行的移动支付工具,一些个人和零售商户,甚至到企业单位,也都习惯于将支付手段由传统的现金和银行转账变成了第三方的货币支付。

本质上我国法规并不排斥其他第三方支付手段,法律法规尊重公众支付的自主选择权,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是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的,然而一些单位和个人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个人的喜好,拒绝他人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这种行为实际上构成了违法行为。由于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地位不可动摇,如果支付方使用现金进行支付,是合法合规的行为,我国的任何人和任何单位都没有理由拒收现金。

央行此次发布的公告所说明的问题和所指的对象十分明确,针对当前移动支付日益便利和快捷的状态下,手机支付不应成为交易活动的唯一媒介和工具,如果在生活中有人拒收人民币,我们也可以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抵制不合法的行为发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9 23:47

并且也表示会尊重人们的支付方式,并且也接受一些手机支付,但是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够拒绝现金支付,而且这种拒收现金的行为已经上升到了法律的层面,构成了违法犯罪的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9 23:48

第一,要求一些经营机构必须具备较强的现金服务意识,具备收取现金的通道。第二,要根据不同顾客的要求收取现金。第三,相关单位必须提前说明是否接受现金支付。第四,拒收现金的行为将会有严重处罚措施。第五,增加现金取款机的覆盖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9 23:48

对外提供商品、服务或依法履职、管理需要,存在收付行为的各类主体应遵守人民币管理相关法律规定,自觉规范现金收付行为。如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部门或单位,采取自行收费方式的,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在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为公众提供合法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自助服务机具厂商应执行人民币管理相关规定,优化现金服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9 23:49

步入信息大爆炸时代,很多老年人并不会用手机,所以很多人还会选择用现金支付,央视已经发布公告,不能排斥现金支付,不能因为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而拒绝办理业务,任何人不得因为省事方便而拒绝给老人办理业务,拒收人民币,否则将会构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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