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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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4 01:33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公式为:存货跌价准备=库存数量×(单位成本价-不含税的市场价)
计算结果如为正数,说明存货可变现价值低于成本价,存在损失,就按此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为负数,就不需计提。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条件: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五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 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一、计提跌价准备的含义:
1、存货跌价准备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2、 存货跌价准备(Goods in stock drops in price preparing)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并计入存货跌价损失。
二、计提跌价准备的范围:
1、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存货的范围比较宽,有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
2、存货是否需要计提跌价损失、关键取决于存货所有权是否属于本企业、存货是否处于加工或使用状态。
3、凡是所有权不属于本公司所有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受托代销商品;
4、凡是处于加工或使用过程中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存货实物形态及数量不容易确定)、在用低值易耗品(价值低且已摊入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