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4:3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16:00
1、太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
2、从严格意义上讲,“刺史”的工作对象是地方官吏,是监察性质的职务;“牧”的工作对象是百姓,是行政性质的职务。直到刺史变为州牧,才总览一州大权,真正相当于现在的*。
一、太守
1、太守是秦朝至汉朝时期对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历代沿袭不变。
2、南北朝时,新增州渐多。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
二、刺史
1、刺史,又称刺使,职官。“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
2、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刺”,检核问事之意。
3、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扩展资料
太守,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范晔曾任宣城太守。《史记·孝武本纪》:“其夏六月中,汾阴巫锦为民祠魏脽后土营旁,见地如钩状,掊视得鼎。鼎大异于众鼎,文缕无款识,怪之,言吏,吏告河东太守胜,胜以闻。”《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
《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战》:“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欲往投之。明 黄道周《节寰袁公传》:“同列为缩项。公(袁可立)曰:『吾自任之!吾奈何以上台故诬贤太守』?”
刺史制度,作为汉代**对地方*所实行的一种较为完备、系统的监察制度,有其产生、形成的历史过程。
汉代刺史制度是对秦代监御史制度的继承。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建立了一套地方监察制度——监御史制度。在地方上,“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监,亦称“监公”,或称监御史、监郡御史、郡监等。
监御史的地位可以和郡守、郡尉并称,其主要职责是“掌监郡”,即负责监察郡守等人的行政事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太守
百度百科-刺史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16:01
【太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秦朝时侯是没有太守和刺史这些职位的,那时候叫郡守,监御史,差不多*和**的。
扩展资料:
太守又称郡守,中国古代的一种地方职官,一般是掌理地方郡一级的行政区之地方行政官。战国时就开始设置郡守。当时,列国在边境冲突地区设立郡的建制,作为综合行使军政权力的特别政区,长官称守、郡守,治水能吏李冰就曾经做过蜀郡的郡守。
刺史,又称刺使,职官。“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 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
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刺史
百度百科-太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16:01
1、太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
守作为正式官职始于秦、终于隋。秦称郡守,汉景帝时更名为太守,秦至汉初实行郡县两级制,此时的郡守直接对皇帝负责,全国40余直至100余郡国,相当于*(但管辖范围肯定比现在的省小得多)。汉武帝时分全国为13州,置刺史作为监察官,到东汉时刺史逐渐变为行政长官,因此国家变成了州郡县*制,此时的太守就相当于*级了。
隋以后诸州变得很小,州刺史也就相当于以前的太守,故太守也成了刺史以及明清时期的知府的别称,基本上仍是属于*级的。
2、刺史相当于现在的*。
在唐代,国家下设州一级行政级别(类似于现在的省、直辖市);州刺史,是州的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在的*、*级别。
扩展资料:
太守是秦朝至汉朝时期对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历代沿袭不变。南北朝时,新增州渐多。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
刺史,又称刺使,职官。“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
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
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太守
百度百科-刺史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16:02
汉代太守基本上相当于*,是一郡长官。刺史是名义上的一州长官,相当于现在的*。
东汉的光武帝刘秀为了表明自己是继承汉统,也就自然继承了西汉的官制,秦时将全国分成三十六郡,每郡设郡守,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财务、人事、钱粮都管,但不管公、检、法、军队。东西汉的太守其实就是秦时的郡守。例如董卓就是河东太守。按现在来说就相当于一省的*。
剌史是掌管一个州的公、检、法和地方的所有军队,但他和现在的“*委*”是不一样的,因为他的职务是由皇帝直接任命的,并且级别和太守是一样的,两者之间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东汉时期由于宦官外戚专权,这两者发生了变化,一些太守被架空,而刺史的权力开始不断变大,逐渐独揽了地方行政与军权,成为割据势力。三国时期刺史就是封疆大吏,比如并州刺史,那就是山西省*兼省军区司令,南阳太守就是南阳*。 当然,具体情况要视情况而定。
扩展资料
隋朝统一,文帝撤销郡,州长官除雍州牧外,均为刺名。炀帝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又设司隶台,掌巡察,有刺史十四人,为司隶大夫属员,正六品,任巡察各地之职,其地位品秩,均与汉武帝时的部刺史相同,旋罢。
唐代改郡为州,改刺史为太守。至玄宗时,复州为郡,复太守为刺史。肃宗再复唐初旧制。
宋代以朝臣出知州(或府)事,所任即隋、唐刺史之职。欧阳修撰《丰乐亭记》,自称刺史;撰《醉翁亭记》,又自称太守,盖刺史与太守早无区别。宋官制另有刺史,作为虚衔,任者并不赴任。
元代以后,刺史一职名废。至清代则于知州的别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刺史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16:03
太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
刺史。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相当于省*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扩展资料
太守是秦朝至汉朝时期对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历代沿袭不变。南北朝时,新增州渐多。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
刺史,职官,汉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