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施工合同备案在哪个部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9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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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9:18

南京市施工合同备案的话一般是在政务中心的建委窗口办理或者是专门的建筑机关进行办理的。在办理施工合同备案的时候首先应该要进行网上申报,然后才是带着材料到现场进行备案的。

一、南京市施工合同备案在哪个部门?

南京市施工合同备案的话一般是在政务中心的建委窗口办理或者是专门的建筑机关进行办理的。

(一)到工程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登记领取办理合同备案表格。

(二)按目录准备相关资料及刻电子数据光盘。

(三)提交资料给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一般只要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好合同备案。

二、签订施工合同之后多久就必须开工?

工程招标过程中如无意外的事发生、一般就1个月内时间差不多确定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就可以开工了。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3天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进场,组织施工。建议查看招标书、建造合同等的相关约定。如果是因为业主的原因造成延误,不能按期进场施工,可以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办理工期顺延。

三、施工合同必须备案吗?

需要,施工合同备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陆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施工合同签订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就应该要进行开工的,同时施工合同是需要进行备案的。但是如果是没有规定合同标的的建筑施工合同的话可以不用进行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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