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金报销医疗保险金的话医院方面应出示的证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03:28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在进行医疗保险金报销时,医院方面需要提供的证明如下:


1. 住院情况:



**市医疗保险手册原件**:如果出院时个人全额支付了医疗费用且医疗保险未结算,手册原件是必需的。
**手册复印件**:如果医疗保险已结算,只需提供复印件。
**出院诊断证明**:需包含本次住院期间的所有诊断,并且需要医院的盖章。
**住院收据**:必须是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盖章的,注意住院期间的门诊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同样需要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章。
**住院费用明细单**:必须是机打件,以便核对。

2. 门急诊情况: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首页复印件**:长期驻外员工每年需更新异地医院审批手续。
**就诊须知**:务必在手册指定的四家定点医院、A类医院、医保定点中医医院或专科医院就诊,并主动出示手册和条码进行扫码上传。
**收据(机打)**:需要收费章,手写无效,如有姓名错误需由医院盖章修正。
**处方及明细清单(机打)**:须是医保专用处方,左侧需有医生的疾病诊断信息,药品明细清单需注明药量、单价和类别。
**门诊药量**:限于7天内的药量。
**手术费用明细**:如收据包含手术费用,需提供手术名称及费用明细清单。
**检查、治疗费明细**:所有检查和治疗费用都需提供机打明细单,口腔科治疗费用同样需要明细单。
**其他材料**:如有必要,病历和检查结果也需提供。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