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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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9:48
北京暖气的收费方式主要分为集中供暖收费和自采暖收费两种。
集中供暖收费主要依据供暖面积和供暖方式来确定。对于大多数家庭而言,如果选择集中供暖,暖气费用将按照建筑平方米计算,并根据不同的供暖方式设定不同的单价。例如,市热力集团中心大网的供暖费用为24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燃煤锅炉直供的费用为16.5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燃煤锅炉间供的费用为19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而燃气锅炉的供暖费用则相对较高,为30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此外,如果房屋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供热价格还需按实际超过的高度每米加收12.5%,但加价最高不超过1倍。
对于安装了热计量设备的用户,暖气费用则按照热计量方式进行收取。这种方式下,暖气费用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组成。基本热价根据供暖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燃煤锅炉的基本热价为7元/建筑平方米,市热力集团中心大网的基本热价为12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则统一为0.16元/千瓦时。用户可以根据热计量表的读数,计算出实际使用的热量,并据此缴纳暖气费用。
自采暖用户则主要依据天然气使用量来缴纳暖气费用。北京市对于自采暖用户有一定的优惠,如多人口家庭可申请按户每档年度增加150立方米的一般生活用气气量基数。此外,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福利机构用气等,也享受相应的优惠。自采暖用户需根据天然气表的实际读数,按照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的销售价格缴纳暖气费用。
总的来说,北京暖气的收费方式既考虑了供暖面积和供暖方式的不同,也兼顾了热计量和自采暖用户的实际情况。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供暖方式,并按照相应的收费标准缴纳暖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