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红荔主要事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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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6:20

詹红荔,这位坚守少年审判岗位长达九年的法官(截至2012年),以其坚定的职责和公正的司法实践赢得了广泛赞誉。她审理的500多起涉及1140多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经得起反复审核,无一错判,无一引发二次诉讼,无一接到投诉或上访。她深知社会和谐的重要性,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化解了40多起潜在危机的案件,拯救了70多个濒于破碎的家庭,使当事人带着怨气而来,满意而归。


对失足少年,詹红荔表现出深深关怀。她倾尽全力,帮助1100多名少年犯找到新生,315名失足少年重返学校,70多名刑满释放的青少年找到工作。她的工作方法富有创新,推行“三三九不工作法”,确保在案件处理中对关键问题、被告人成长背景和犯罪认识有清晰把握,对被告人悔过、被害方和解及帮教措施的落实有严格要求。


詹红荔不仅在法庭内发挥作用,还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上创新,推动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和新生少年融入社会机制的建设。这使得她所在地区少年犯罪案件数量显著下降,非监禁刑犯的重新犯罪率保持在极低水平。她的行动体现了党员的忠诚使命,以及人民法官以人为本的服务精神,以及勇于创新和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


詹红荔被誉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优秀党员和法官,她的事迹生动诠释了什么是党员的义无反顾,什么是人民法官的责任担当,她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赢得了人们的敬佩和称赞。


扩展资料

詹红荔,女,汉族,1963年11月生,党员,大学文化,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党组成员、少年审判庭庭长,十八大代表。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优秀党员”、“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委、最高人民和福建先后作出向詹红荔同志学习的决定。2011年9月20日,获得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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