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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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9:23
为深入贯彻关于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的落实和市场健康稳定。首要任务是对省级的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对执行不力的地方将进行约谈甚至追究责任。
各地被要求立即研究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已出台的细则,需根据近期的最新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特别针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和供应紧张的城市,将实施居民购房套数的。部门将对省级的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和考核。
在住房供给方面,三部门强调增加有效住房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加强住房用地和建设年度计划的管理,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督查,确保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得以实现。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居住用地供应将得到增加。
市场监管方面,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住房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经纪机构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等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如土地闲置、改变用途、拖延工期或捂盘惜售,将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并暂停其新增土地购置资格。
最后,推进房地产市场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以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于群众的住房消费,同时为房地产市场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009年至2010年初,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2010年4月17日,就有关问题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国发〔2010〕10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