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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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7:50
面对故意行为,按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予以惩处,这暂且不表。但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依照刑法分则中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或重伤才会构成犯罪。而适当对疏忽过失行为造成伤害儿童的行为进行细化,如达到何种后果才入罪,避免笼统的概述,私以为单独设立“疏忽照顾儿童罪”对于保护未成年人还是有很大价值的。
网友认为:
因为有很多忙于工作,倾心奉献,舍小家为大家,牺牲家庭奉献社会,为了照顾学生们、孤儿们却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孩子的先进典型。
我觉得,其实现行法律就很好,不用去管是不是疏忽照顾,出了事儿,套上过失伤人过失致死,该如何判就如何判。
因为这个罪名容易被滥用。就像流氓罪一样,很可能导致无辜的人被判罪。而且我国目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如果真的有这个罪名,那些留守儿童的父母可能都会被判罪。然后.....大概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