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0:0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5:15
如果其他儿女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的,那么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5:15
分配,可以只归那个儿子。因为是他尽了全部赡养义务。
改房产证,需要所有儿女签名。也就是事先要协商好。
那个儿子要全部房产而有兄弟姐妹不同意的,可以去。就是上面说的,拿出其他人未尽义务的证据。只要判决了,拿着判决书就可以去过户改房产证了。更方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5:12
没有遗嘱的其子女平均分割房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5:17
1、口头遗嘱,如果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证明,而且在紧急情况下作出的,应该是有效。但这需要举证证明。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房子归这个儿子是没问题的。
2、如果不能证明口头遗嘱有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即所有子女共同参与分配(一般是平均分配)。原则上将房屋作价,没有取得房屋的,按其份额得到相应现金补偿。但是赡养老人比较多的,可以主张多分得财产。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5:09
没有遗嘱的话,房子应该所有子女平均分配。如果要一人占有这个房子,过户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同意放弃继承,不然不能过户。
至于老人生前确实是由一个儿子承担了赡养或者医疗费用的,只要能提出证据,可以将该费用要求其余子女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