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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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16:44
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这儿所说的集体是村集体,你户口都不在村里,不好算是村里的人,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土地出让的费了。
当初分土地的时候确实是30年不变,所以生产队因为你的户口移走而把你的土地给别人是不正确的,
真正合理的做法是,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是这种说法),到目前为止,土地的耕种仍然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所以即使你户口办走了,你的土地仍属于你原先的家庭所有。打个比方,当初分田的时候,这一户有6个人,后来即使变成了12个人,但仍然耕种当初所分得的6个人的土地;同样,当初分田的时候,某一户有10个人,但后来各种原因还有3个人,但他们耕种的仍然是当初分得的10个人的田,由此可以知道,农村土地实行的确实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方式。
所以你没有权利去要土地费,但你原先的户主(比如你父亲)可以去跟生产队索要你的土地,因为生产队没有权利把你的土地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