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7:44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6:38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
如果你已经决定了不再继续为这个单位工作,就说明是下定决心的,不会因为钱权的问题影响你的选择,有了这个初衷问题就容易解决了。
对于你已经递交的辞职报告,你只要持有单位已经同意合同中止的文件或者是证明,你的违约问题就不复存在,也就谈不上违约金;
如果你10月底递交的报告,11月份就没有上班,所以后边两个月份的工资待遇本就不是你应该得的,更何况报告递交后一般都有一段时间的审核和人员更换储备期,所以对你走的这么突然,单位没有提出异议,你已经应该知足;
至于补助,你工作的合同期限里,还是应该给你的,当然你可以从你的最后两个月的工资和保险费用里抵消。
其实,从任何一个单位辞职,都不是准备成为敌人,所以,大家散要散的心平气和,不要以为钱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你是一个个人,单位一般都不会太难为你,更何况是实业单位呢?!
你说是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6:36
要给单位。
是
你那时解除合同了吗?解除了,得退,没解除,那你那时还是他们的员工,不能退还
是,但要退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