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报告后,上班的时间是否计入工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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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15:36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因此你辞职后一个月内,如果公司没有通知你办理离职手续,那么这一个月内你必须为公司工作。

(2)这几天上班的话是有加班工资的

(3)用以前攒的假补休是可以的。但前提是你必须证明你应休假的那段时间上过班(仲裁的时候举证责任在企业,但是企业可能修改考勤记录)。还有就是如果是应休未休的年休假的话,那么肯定是可以休的,如果企业不允许休的话,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未休年休假时间的双倍工资。具体可以参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但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比如加班条之类的证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15:36

可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15:35

需要继续上班

如果上班的话,这几天都会计入工资内

如果这几天用之前攒的假补休,不可以拿到这几天应有的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15:37

在任何公司上班辞职的时候都要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这是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递交辞职报告后未经批准还是在职员工,所以还要继续上班,上班期间工资等待遇正常,这也是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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