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7:5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7:40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既需满足形式要件,也需符合实质要件。形式要件指的是达成借贷合意的外在表现,例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协议或其他能表明双方借款意向的形式。实质要件则是实际交付借款资金。民间借贷案件具有实践性特点,借贷关系的成立,既要有双方合意,也必须有款项实际交付的事实。
借贷关系成立的条件中,形式要件是外在的证据,旨在确保双方对借贷协议达成一致意见。这包括但不限于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或其他能明确双方借款合意的文件。这些形式要件对于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在诉讼中保护双方权益。
实质要件则是借贷关系成立的核心要素,它强调了资金的实际交付。借贷关系的实质,不仅在于双方的合意,更在于借款资金的实际转移。这是衡量借贷关系是否真正成立的关键指标。在实践中,借贷关系的形成,需要同时具备双方合意和款项实际交付两个条件。
民间借贷的实践性特征意味着,借贷关系的成立是基于双方的合意和资金的实际交付。双方通过各种形式表达借款意向,但最终的借贷关系得以确立,必须有证据表明款项已经转移给借款人。这样的条件设定既保证了借贷过程的透明性,也确保了借款人对资金的正当使用,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