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8:0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3:36
雇主单位应当进行赔偿,先行垫付,之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也就是说你可能要先行垫付,然后再找大观天地商场要求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3:31
我是律师,这个案子建议:1、你不要主动承担赔偿责任,让她去起诉,由让举证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这个案子她的举证难度相当大)。2、她私拿你营业款的情况,你如果有证据可以向当地机关报案(这个行为属于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