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律师协会协会章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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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律师协会章程

(1998年11月28日至2011年7月8日多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1. 为完善律师管理体系,保障会员权益,依据相关法律和全国律协章程,制定此章程。


2. 重庆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负责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和会员服务。


3. 本会宗旨:团结律师,维律尊严,提升律师素质,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为法治国家和文明进步贡献力量。


4. 接受重庆市司法局监督指导,是全国律协的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员

5. 律师和律师助理为个人会员,享有选举权、权益维护等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6-9. 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义务详细列出,包括选举、权益维护、学习交流等。


10-11. 团体会员权利和义务扩展至共享资源、监督建议等,并对律师进行教育和管理。




第三章 律师协会职责

10. 本会职责包括保障会员权益、组织活动、制定规则、培训考核等多方面内容。




第四章 组织机构

11-18. 提到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构成、职权、会议规则等。


19-21. 描述执行机构、委员会的设立及职能。




第五章 奖励和处分

22-25. 对于会员的表彰、处分规定,包括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




第六章 经费

26-30. 会费来源、收取、使用范围和管理规定。




第七章 附则

30-33. 章程的解释、修改和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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