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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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0:47
根据《合同法》第232条之规定: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这就是不定期,或者通俗的无期限、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
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但出租人(房东)需要合理通知对方。
这个合理期 自己把握。
正常都是 15天~30天。
在这个时间里,再找个店铺。或者就亏本甩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