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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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8:31
您好,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2008年农民的实际种粮面积确定。为了将补贴资金尽快兑付给种粮农民,省里决定补贴资金直接由县财政局通过委托代发的县级金融机构直接存入农民的“一折通”账户。
省财政厅特别强调,委托代发的金融机构凭农民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存折方可向农民兑付补贴款。农民补贴款不得由乡(镇)部门和村(组)集中代领转付,不得抵扣任何账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兑付。坚决杜绝任何截留、挤占、挪用现象,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一、种田农户每亩每年能得到财政多少种补贴?
从2004年起,国家开始陆续实施种粮补贴,目前补贴类型有三种:农资综合直补、种粮直补、良种补贴。
二、每种补贴各多少钱?
补贴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如果补贴有变化,财政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出相应的调整。2008年的补贴标准如下:
1.农资综合直补:按上一年核定的播种水稻的面积每年每亩49.5元。(即2008年发放资金时以2007年核定的播种水稻的面积)
2.种粮直补:按当年核定的播种水稻的面积每年每亩8元。
3.良种补贴:按当年核定的播种水稻的面积早造每亩补贴10元,中稻、晚稻每亩补贴15元。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8:30
《土地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