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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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8:42
建造合同并不以开具为付款条件,而以工程结(决算)书(必要时要经造价审核)为付款条件。即单位、单项工程不需审计的,双方已经就结算金额达成一致,需经审计的,其决算书业经造价工程师审计并出具审核报告,则按阶段付款的合同义务成立。
开具时,所涉工程可能已经具备付款条件,也可能尚未具备付款条件,所以应做如下分录:
企业(发包方)的分录:
借:在建工程--A工程--水电安装
贷:其他应付款
供电公司(施工单位)的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