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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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人民有权将案件退还至检察机关审判环节。
通常情况下,如果案件符合相应规定的退回条件,便可由人民决定将审理中的案件退还给审查起诉阶段的检察机关进行进一步处理。
审理完毕后,将犯罪分子送返检察机关重审的刑事案件,主要出于以下三种情况考量:
第一,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尚存在证据材料不足以支撑控诉罪行,因此,要求检察机关补充相关证据并再次提起诉讼;
第二,检察机关向提出指控的罪名与诉讼期间所提交的证据之间存在无法完全对应的情况,因此,法庭要求检察机关增设新的罪名并重审此案;
第三,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因故申请休息陪审团或法官裁决是否同意休庭。